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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2季度我市市区建设工程动态人工工日单价进行调整如下: 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及《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的工程。综合工日人工95.00元/工日。 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6)计价的工程,一类工63.00元/工日,二类工61.00元/工日,三类工58.00元/工日,四类工56.00元/工日。 三、材料价格问题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为适应新税制下“价税分离”的计价要求, 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决定自2016年第4季度起,清远市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发布方式调整如下: (一)发布适用于一般计税方式的的“税前综合价格”。“税前综合价格”为不包括进项税额的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之和。 (二)为满足简易计税计价方式需要,提供各类材料综合折税率,用于换算为“材料含税综合价”。 换算公式:材料含税综合价=材料税前综合价格×(1+综合折税率)。 (三)综合折税率参照(粤建市函[2016]1113号)文中表一“各类材料综合折税率”执行。 (四)发布的材料综合价是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经过收集、调查、分析、整理完成的,仅供工程计价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