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除税价 | 涨跌幅 % | 纠错 | 历史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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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 钢筋 | HPB300 Ф6.5-10 | t | 2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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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 钢筋 | HRB400 Ф12-14 | t | 29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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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 钢筋 | HRB400 Ф16-25 | t | 27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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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建价〔2008〕539号)、《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参考办法〉的通知》(甘建价字〔2016〕7号)精神,结合我市建筑材料实际情况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对建筑材料的需求,测算编制了白银地区二○一六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一类材料指导价,现公布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列价格与《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甘建价〔2013〕585号)及《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建价〔2016〕119号)等现行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二、附表未列入的一类材料,如实际发生价差,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编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办理。
三、除税价格适用于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一般计税方法的计价活动,工程量均以第二季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定额规定的材料消耗量为计算基础。
四、含税价格适用于简易计税的建筑工程和“营改增”前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财税文件规定前提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活动,工程量均以第二季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定额规定的材料消耗量为计算基础。
五、未发布指导价的县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