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除税价 | 涨跌幅 % | 纠错 | 历史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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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光圆钢筋 | 直径10-14mm HPB300 | t | 418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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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带肋钢筋 | 直径15-24mm HRB400 | t | 408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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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型 钢 | 工字钢,角钢 | t | 401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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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路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二○一八年9月份价格》
编制说明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二○一八年9月份价格》(以下简称“价格”)是根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中“材料原价应按实计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应通过调查,编制本地区的材料价格信息,供编制概、预算使用”的规定,由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通过各市(地)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上报的材料价格,结合总站实地调查,经过综合分析、整理完成的,力求真实反映公路建设市场价格情况,供广大用户在工程实际中参考使用。
一、适用范围
供在黑龙江省境内进行建设的公路工程项目参考使用。
二、价格组成
本价格为材料原价,不包括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和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等费用。 三、价格确定
(一)汽油和柴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适时调整的最高零售价格取定。
(二) 木材、钢材、水泥、生石灰和沥青的价格按出厂(销售)价格取定。
(三) 砂、石等地产材料均采用料场价格。
(四)钢管立柱、型钢立柱、波形钢板、铝合金标志和伸缩缝、支座、锚具、土工布、土工格栅均按工地价格取定。
四、供应地点
(一) 木材、钢材、重油、汽油、柴油采集地点均为各市(地)所在地。
(二)水泥、生石灰的采集地点以各市(地)材料价格表中标注的地点为准。
(三) 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乳化沥青采集地点均为省内储运站。
(四) 砂、石等地产材料采集地点均为各市(地)料场。
五、附则
(一) 伸缩缝、支座、锚具、土工布、土工格栅的价格按季度发布,其它材料的价格按月发布。
(二)本价格的解释权属于黑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