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发布《山西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
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晋交建管发 [2017] 216号
省高管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健全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计价体系,提高养护资金利用效率,省厅组织编制了《山西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山西省境内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应遵照该定额及编制办法执行。
《山西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试行)》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交通工程定额站编制并负责解释。请将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及时函告厅公路交通工程定额站(0351-7191005),以便修订时研用。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 0 1 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