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
闽交建〔2009〕181号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福建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福建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
工程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省高速公路公司,省交通造价站:
《福建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福建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由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联合编制,并于2009年6月12日通过我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及定额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请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若有修改意见请函告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福州市东水路18号东楼17层,邮政编码:350001),以便修订时研用。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建设 高速公路 养护 定额 通知
抄送:各设区市高指,厅直各有关单位,厅计划处、科教处、
财务处、审计处、建设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09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