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
苏交质[2007]65号
关于发布《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试行)在各有关单位的支持及配合下,通过编制小组两年多的努力,现已完成编制工作。该编制成果通过了由省内外资深专家组成的审查组的审查,现经定额编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发布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将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及建议反馈至厅质监站(定额站),以便养护定额的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传真:025-52853083 52853091 email:jsjttdez@163.com
二、《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省使用,试用期一年。
三、《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由厅质监站(定额站)负责解释。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