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绿 化 工 程
说 明
《四川省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作为《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的补充,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依据。根据《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章节的编号,按顺序将《四川省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列入第九章。
1. 本章包括高速公路绿化、一级公路绿化、二级、三级及四级公路绿化指标。
2. 栽植苗木,已计入了更换种植土,挖树穴栽植后的余土未计外运,应在播种草籽前就地摊平消化。
3. 栽植树木时,其测量放样工作已包含在“挖树穴”工作中,不得另计。
4. 死苗补栽在指标中已包含,使用本指标时不得更改。
5. 苗木场内运输已在指标中考虑,不得再计。
6. 中央分隔带绿化按路基长度以“1km”计算。一级公路绿化指标中的中央分隔带考虑了3m和5m范围内的绿化,宽度在5m以上的,套用宽5m指标和每增加1m指标进行计算。
7. 路基两侧绿化按路基长度以“1km”计算。高速公路包含土路肩绿化、路基两侧及隔离栅附近绿化;一级公路,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包含路基两侧绿化。
8. 隧道进出口绿化,系指单座隧道的“进口”或“出口”,以“1处”为单位。
9. 互通式立交绿化指标以“1处”为单位。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绿化指标已包含主线和匝道处收费站的绿化。
10. 高速公路服务区绿化以“1处”为单位。指标中已包含服务区及停车区绿化,停车区绿化不再单独计算。
11. 高速公路取、弃土场绿化指标分平原微丘、山岭重丘两档,使用时根据路线所经地区地形状况按路线长度以“1公路公里”为单位分别计算。
12. 二、三和四级公路绿化指标按新建公路编制,改建公路项目按相应指标乘以系数0.8计算。指标中已包含取、弃土场绿化工程费用。
13. 二、三和四级公路有特殊景观绿化要求的路段,不受本指标的限制,但应做专项设计,根据设计情况,套用《公路工程概算定额》或《公路工程预算定额》计算。
14. 为稳定边坡而修建的各类边坡绿化工程已包含在《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第一章路基工程中,本章不再计列。
15. 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按62.5元/工日计算的。材料费是按现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中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包含草籽、乔木、灌木、水和其他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是按现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计算的,主要考虑4000L以内洒水汽车的费用和小型机具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