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使用说明
《江苏省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是《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M21—2011)的组成部分,使用时必须遵循《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M20—2011)。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指标基价。本指标的基价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合计值。基价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与《公路工程估算指标》保持一致,即人工费按62.5元/工日计算,材料费按现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中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机械使用费按现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计算。
2、绿化估算指标使用范围。包括中央分隔带(机非隔离带)、路基两侧绿化带以及互通区绿化工程,不包括为确保路基边坡稳定而修建的各类植草或播种草籽等护坡。
3、中央分隔带及路基两侧绿化带长度。指路线长度扣除主线桥梁(含互通主线桥和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以后的长度。
4、路基两侧绿化带宽度。高速公路一般为路基排水沟外侧至隔离栅之间的范围,其他公路一般为路基排水沟外侧至公路红线之间的范围,有护坡道植树的可以将护坡道宽度计入。为便于指标使用时统计计算,本指标中含量为路基每公里双侧数量,指标使用时仅需统计路基单侧绿化宽度,然后直接套用指标进行计算,无需再将数量乘以两倍计算。
5、互通面积。互通面积为绿化总面积,由设计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供,设计单位未提供的,可以按照其占地总面积的50%计算绿化总面积。
6、人工费单价。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人工费单价按照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苗木单价调整。苗木单价调整时应选择当地适宜种植苗木,规格应遵守有关技术规定(如《江苏省公路绿化种植和养护技术规定(试行)》),不得随意选取。苗木选定后按乔木、灌木、绿蓠等分别取平均单价进行计算。本指标中绿蓠主要指蔓生植物(具有攀缘茎或缠绕茎的植物),如蔷薇、爬山虎、常春藤等,取平均单价时不应将灌木单价计入其中。
8、服务区、收费站管理区等附属区绿化已包含在《公路工程估算指标》第七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7-7 服务房屋”指标中,因此本指标中不再单列。估算编制时不得重复计列。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的通知(苏交质〔2012〕41号)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M21-2011)规定,绿化工程指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发布。经第58次厅务会研究同意,《江苏省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指标与部2011年第82号公告公布的公路估算指标及编制办法配套使用,适用于全省公路基本建设新建、改建工程。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将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及建议反馈至厅质监局(定额站),以便指标的进一步完善和修订。
电话:025-52853091
传真:025-52853083、025-52853091
附件:江苏省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