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江西省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以下简称本指标)是对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3821-2018)的补充,使用时必须遵循《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JTG3820-2018)。另说明如下:
1.本指标适用于江西省公路建设项目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按本指标的 80%计算。
2.本指标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互通立交、场区、隧道口等子目绿化指标,范围包括中央分隔带、路基两侧绿化带以及互通立交、服务区、停车区、其他场区(管理所、收费站、养护工区)、隧道进出口等绿化工程,不包括为确保路基边坡稳定而修建的各类植草或播种草籽等护坡。三、四级公路绿化工程分别按二级公路指标90%、80%计算。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绿化工程不分地形。
3.各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有特殊景观绿化要求的路段可按专项设计具体工程量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定额计算费用。
4.路线绿化工程指标单位为公里,为路线长度扣减桥隧后的路基长度。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中间带绿化宽度按2米考虑,如果宽度发生变化,每增减1米按指标的±15%进行调整,路线长度按发生变化的路基长度计算。
5.互通立交和场区绿化工程指标单位1000m2是指绿化面积,一般按其总占地面积的30~40%综合考虑。城镇近郊互通立交可按指标增加15%,偏远山区互通立交可按指标减少15%计算。中心服务区可按指标增加20%计算,停车区可按服务区指标计算。
6.隧道口绿化工程指标单位1处,是指分离式隧道进出口各200m范围内的绿化工程,一座隧道按2处洞口计算;其他型式隧道进出口绿化工程费用含在路线绿化工程中,不另计。
7.指标中只列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用量。次要、零星材料和小型施工机具均未一一列出,分别列入“其它材料费”和“小型机具使用费”内,编制估算即按此计算。
8.苗木及地被植物的场内运输已在指标中综合考虑,使用指标时不得另行计算。
《江西省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获批准发布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 3821-2018)的规定及我省实际情况,我站以江西省公路工程绿化工程为依托,经现场勘测、资料收集、分析计算等阶段,编制完成《江西省公路工程绿化估算指标》(以下简称“本指标”),经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日前发布实施。
本指标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互通立交、场区、隧道口等项目绿化指标,范围包括中央分隔带、路基两侧绿化带以及互通立交、服务区、管理所、收费站、停车区、养护工区、隧道进出口等绿化工程,不包括为确保路基边坡稳定而修建的各类植草或播种草籽等护坡。三、四级公路绿化工程参考二级公路的指标。
本指标作为部颁《公路工程估算指标》在我省的补充,为我省公路绿化工程估算的编制提供依据,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