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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基土、石方工程 本节说明

1.“人工挖运土方”“人工开炸石方”“机械打眼开炸石方”“抛坍爆破石方”“控制爆破石方”“挖掘机带破碎锤破碎石方”等定额中,已包括开挖边沟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数量。因此,开挖边沟的数量应合并在路基土、石方数量内计算。

 

2.各种开炸石方定额中,均已包括清理边坡工作。
 

3.机械施工土、石方,挖方部分机械达不到,需由人工完成的工程量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其中,人工操作部分,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4.抛坍爆破石方定额按地面横坡坡度划分,地面横坡变化复杂,为简化计算,凡变化长度在20m以内,以及零星变化长度累计不超过设计长度的10%时,可并入附近路段计算。
 

5.自卸汽车运输路基土、石方定额项目和洒水汽车洒水定额项目,仅适用于平均运距在15km以内的土、石方或水的运输。当运距超过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增运定额运距单位计算。当平均运距超过15km时,应按市场运价计算其运输费用。
 

6.路基加宽填筑部分如需清除时,按刷坡定额中普通土子目计算;清除的土方如需远运,按土方运输定额计算。
 

7.下列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
 

(1)清除表土或零填方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压)实后,回填至原地面高程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2)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
 

(3)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须加宽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8.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体积的计算。
 

除定额中另有说明者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夯(压)实后的体积计算;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以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如路基填方为利用方,所采用的定额乘以下列系数;如路基填方为借方,则应在下列系数基础上增加0.03的损耗。


 

公路等级 土方 石方
松土 普通土 硬土
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 1.23 1.16 1.09 0.92
三、四级公路 1.11 1.05 1.00 0.84


(2)零填及挖方地段基底压实面积等于路槽底面的宽度(m)和长度(m)的乘积。
 

(3)抛坍爆破的工程量,按设计的抛坍爆破石方体积计算。
 

(4)整修边坡的工程量,按公路路基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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