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帮助中心 > 编制办法 > 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 3 概算预算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 > 3.4 预备费



3.4 预备费

3.4.1 预备费由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部分组成。
3.4.2 基本预备费系指在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
1 基本预备费包括:
1)  在进行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费用;
2)  在设备订货时,由于规格、型号改变的价差,材料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3)  在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竣(交)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2 基本预备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按下列费率计算:
1)  设计概算按 5%计列。
2)  修正概算按 4%计列。
3)  施工图预算按 3%计列。
3.4.3 价差预备费系指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工程交工年期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等由于政策、价格变化可能发生上浮而预留的费用,及外资贷款汇率变动部分的费用。
1 计算方法:价差预备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为基数,按设计文件编制年始至建设项目工程交工年终的年数和年工程造价增涨率计算。计算公式见式
(3.4.3)。
价差预备费=P×[(1+i)n-1-1]   (3.4.3)
式中:
P——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元);
i——年工程造价增涨率(%);
n——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建设项目开工年+建设项目建设期限(年)。
 
2 年工程造价增涨率按有关部门公布的工程投资价格指数计算。
3 设计文件编制至工程交工在 1 年以内的工程,不列此项费用。

上一篇:3.3 工程建设其他费
下一篇:3.5 建设期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