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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供电、照明系统 本节说明

1.    本节定额包括干式变压器安装,电力变压器干燥,杆上、埋地变压器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控制、断电、模拟及配电屏安装,电力系统调整试验,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排气系统安装,其他配电设备安装,灯架安装,立灯杆,杆座安装,高杆灯具安装,照明灯具安装,标志、诱导装饰灯具安装,其他灯具安装等项目。
2.    干式变压器如果带有保护外罩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3.    变压器油是按设备自带考虑的,但施工中变压器油的过滤损耗及操作损耗以包括在定额中。变压器安装过程中放注油,油过滤所使用的油罐,已摊入油的过滤定额中。
4.    高压成套配电柜中断路器安装定额系统定额综合考虑的,不分容量大小,也不包括母线配制及设备干燥。
5.    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主要是指10kV以下的箱式变电站,一般布置形式为变压器在箱的中间,箱的一端为高压开关设置,另一端为低压开关设置。
6.    控制设备安装未包括支架的制作和安装,需要时可按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7.    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瓷瓶耐压等全套调试工作。供电桥回路中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皆作为独立的供电系统计算,定额皆按一个系统一侧配一台断路器考虑,若两侧皆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如果分配电箱内只有刀开关、熔断器等不含调试元件的供电回路,则不再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8.    3~10kV母线系统调试含一组电压互感器,1kV以下母线系统调试定额不含电压互感器,适用于低压配电装置的各种母线(包含软母线)的调试。
9.    灯具安装定额是按灯具类型分别编制的,对于灯具本身及异形光源,定额已综合了安装费,但未包括其本身的价值,应另行计算。
10.   各种灯架元器具件的配线,均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使用时不作调整。
11.   本节定额已包括利用仪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试亮等工作内容,不得另行计算,但不包括全负荷试运行。
12.   本节定额未包括电缆接头的制作及导线的焊压接线端子。
13.   各种灯柱穿线均套相应的配管配线定额
14.   室内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投光灯、碘钨灯和混光灯定额是按10m以下编制的,其他照明灯具安装高度均按5m以下编制的。
15.   普通吸顶灯、荧光灯、嵌入式灯、标志灯等成套灯具安装是按灯具出厂时达到安装条件编制的,其他成套灯具安装所需配线,定额中均已包括。
16.   立灯杆定额中未包括防雷及接地装置。
17.   25m以上高杆灯安装,未包括杆内电缆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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